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解决方案

烟气在线监测系统(以下称CEMS监测系统)由采样单元、预处理单元、分析单元、控制单元及数据采集传输单元组成。采用直接抽取法测量原理监测烟气中污染物浓度,采用梯度式过滤技术、非红外散射技术、急速冷凝采样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通讯采集技术,可对污染源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氧含量、流量、温度、压力、烟气湿度以及烟尘和其他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总量的连续监测。

      随着“超低排放”的全面实施,现有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普遍存在难以支撑“超低排放”监测数据准确性的要求。具体表现为:

1)超低排放后的烟尘浓度已低于5mg/m3,传统的烟尘监测技术已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监测精度需求;
2)传统的冷干式直抽法采样系统,冷凝水吸收SO2严重,特别是对低浓度尤为明显;
3)超低排放后的烟气SO2 和NOX浓度低,普通气体分析仪测量精度不足;
4)超低排放后的烟气温度低、湿度大,现有监测仪器不能适应现场恶劣环境条件。

       烟气在线监测系统(以下称CEMS监测系统)由采样单元、预处理单元、分析单元、控制单元及数据采集传输单元组成。采用直接抽取法测量原理监测烟气中污染物浓度,采用梯度式过滤技术、非红外散射技术、急速冷凝采样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通讯采集技术,可对污染源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氧含量、流量、温度、压力、烟气湿度以及烟尘和其他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总量的连续监测。

       CEMS监测系统主要用于测量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浓度、排放总量,可广泛应用于电力、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化工、石化、纺织、垃圾焚烧等行业的大型工业污染源的连续排放监测。


      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。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。本技术规范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有矛盾时,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。

GB 3095-2012    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》
GB13223-201     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HJ75-2017      《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
HJ76-2017      《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
HJ212-2017    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系统数据传输标准》
HJ/T 47 -1999    《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》
GB 16297-1996 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
GB/T 16157-1996 《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
GB 9078-1996    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
GB 12519-1990   《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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